本報訊(記者 徐衛峰)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是中央應對我國日益突出的結構性矛盾、全力穩增長調結構的對策思路,已成為“十三五”期間的工作主線。在昨天召開的全市經濟工作會議上,記者獲悉,張家港版本的“供給側改革實施意見”和“企業降本減負若干措施”已經出臺,兩份文件切實降低企業成本,減輕企業負擔,推進實體經濟穩增長促調整,提振企業發展信心。
2015年11月10日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上,習近平總書記首次明確提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。今年1月中下旬,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隊,分8個組對100多家企業進行了走訪調研,各區鎮相關領導也分別走訪了屬地的各20多家企業,了解企業運行情況,總共聽取了200多家企業的意見建議。在廣泛征求意見、多輪修改的基礎上,制定出臺了我市的實施意見。
作為一個綱領性政策,《張家港市關于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》,政策共22條,圍繞調優我市工業經濟結構,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目標,提出加大工業高效投入、支持企業科技創新、鼓勵企業管理創新、推進企業綠色發展、加大企業兼并重組支持力度、幫助企業拓展市場六個方面扶持方向;對企業普遍關注、反響強烈的稅費負擔、融資成本、用工用地用電物流采購等要素成本提出降本減負思路,切實為企業打造良好經營環境;在優化服務、改善政務效能方面提出下一步目標舉措,包括提高行政審批效率、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、優化服務保障手段、積極對上爭取和加強宣傳監督。
《張家港市關于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的若干措施》共15條,明確相關職能部門認真落實國家、省、蘇州關于實體企業降本減負的各項政策,進一步優化企業發展環境,增強企業盈利能力;對降低企業稅費,融資成本,用工、用地、用能、固廢和污水處理等要素成本,清理規范社會團體收費,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幫助企業拓展市場,以及支持企業在本市范圍內實施資產并購重組等方面,明確具體措施和責任部門;對涉及企業降本減負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、執行情況,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。